洛杉矶房东驱逐(非法占有诉讼)流程
在洛杉矶驱逐租客从头到尾都是一个法院程序。根据加州法律,房东绝对不能私自赶走租客——不能换锁,不能切断水电煤气,不能拆门或搬走租客的物品。唯一合法的途径是一个正式程序,称为非法占有诉讼(unlawful detainer,UD):一份正确的书面通知、一场诉讼、一份判决、一份占有令(writ of possession),以及由县治安官(sheriff)执行的清场。跳过步骤——或试图自行强迫租客搬走——都可能使你的案件失效、令你面临赔偿责任,并给租客提供抗辩理由。
本指南将逐步介绍房东应遵循的合法流程,并区分洛杉矶三套相互重叠的法律体系:加州州法、洛杉矶市,以及洛杉矶县非建制区(unincorporated LA County)。这是教育性信息,而非法律建议。在提起诉讼之前,大多数房东都应咨询房东-租客法律事务的律师,因为一份有瑕疵的通知就会让整个程序从头再来。
第一步:确认你有合法的"正当理由"(just cause)
洛杉矶属于"正当理由"管辖区。在大多数情况下,你不能仅仅因为租约到期就终止租约——你需要一个法律认可的理由。三个层面可能同时适用,而以对租客保护更强的规定为准:
- 州法——租客保护法案(AB 1482),Civil Code §1946.2。入住满12个月后即需要正当理由。它列出了过错型理由(欠租、违反租约、妨害/滋扰、犯罪活动)和无过错型理由(房东/家庭成员入住、Ellis Act 退出租赁市场、政府命令、拆除或大规模翻修)。
- 洛杉矶市——正当理由条例(Just Cause Ordinance,JCO),LAMC §165.00 及其后条款。正当理由要求在入住满6个月后或首个租期结束时生效,以较早者为准。它涵盖 RSO 未涵盖的大多数单元,包括较新的楼宇、独立屋(single-family home)和共管公寓(condo)。
- 洛杉矶市——租金稳定条例(Rent Stabilization Ordinance,RSO),LAMC §151.09。对于1978年10月1日或之前建成的单元,正当理由要求立即适用,共有14项明确列举的合法理由。
- 洛杉矶县非建制区——RSTPO,County Code Title 8, Ch. 8.52。它有自己的过错型和无过错型类别,仅适用于非建制区(由 DCBA 消费者与商业事务局管理)。
房东常犯的一个错误是:以为独立屋或公司名下的出租房可以豁免。公司名下的独立屋并不能豁免于 AB 1482,而洛杉矶市的 JCO 涵盖大多数独立屋和共管公寓出租房。在你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先确认哪套规则管辖你的具体地址——是洛杉矶市、某个建制市(Santa Monica、Long Beach、Pasadena、West Hollywood 等,各自都有自己的规则),还是县非建制区。请参阅我们对洛杉矶正当理由的概述。
第二步:送达正确的终止通知
通知只是程序的第一步,而不是驱逐本身。理由依据 Code of Civil Procedure §1161,时限依据 Civil Code §827/§1946.1。使用错误的通知,或天数计算错误,是 UD 案件被驳回的最常见原因。
欠租通知
一份3天付租或搬离通知(3-Day Notice to Pay Rent or Quit)必须写明所欠租金的确切金额——只能是租金,不能把滞纳金或水电费混算进去。金额虚报会成为抗辩理由。至关重要的是,洛杉矶设有一个门槛:在洛杉矶市,除非未付租金超过一个月的 HUD 公平市场租金(Fair Market Rent,FMR),否则你不得以欠租为由驱逐。在洛杉矶县非建制区,自2026年4月16日起,该门槛提高至两个月的 FMR。两者并不相同——不要把它们混为一谈。对于3天通知,周末和法院假日不计入天数。
可补救与不可补救的违约
- 3天履约或搬离通知(3-Day Notice to Perform Covenants or Quit)——针对可纠正的违约(例如未经许可养宠物)。租客可在3个法院工作日内补救并继续居住。
- 3天无条件搬离通知(3-Day Notice to Quit)——针对严重、不可补救的理由,如损毁房屋、妨害/滋扰、非法活动或未经许可转租。
无过错终止
对于无过错理由,你必须送达30天通知(租客入住不满12个月)或60天通知(入住满12个月或以上,Civil Code §1946.1),且通知必须写明有效的无过错理由。对于30/60/90天通知,要计入每一个日历日(若截止日落在周末/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对于 Section 8/补贴租约,需要送达90天通知。
无过错通知还附带两项额外的、容易被忽略的义务。第一,你必须支付搬迁援助金(relocation assistance)。根据 AB 1482,援助金为一个月租金,须在通知送达后15天内支付(或免除最后一个月的租金)。根据洛杉矶市 RSO/JCO,金额按租客类别分级,自2026年7月1日起从$11,000(符合条件者)到$27,400(合格者——62岁及以上、残障或有未成年子女的租客)不等,符合条件的房东自住迁入则适用较低的"Mom & Pop"(小房东)金额。凡未包含所需搬迁援助金或未载明理由的无过错通知均属无效。第二,在洛杉矶市,你必须将通知向洛杉矶住房局(Los Angeles Housing Department,LAHD)备案——对于无过错情形,还须提交驱逐意向声明(Declaration of Intent to Evict)——未备案本身就是租客的抗辩理由。请参阅搬迁援助金额。
第三步:提起并送达非法占有诉讼
如果通知期届满而租客未补救或未搬离,你可以向洛杉矶高等法院(LA Superior Court)提交 UD 传票和起诉状(诉讼费约 $240–$450)。在付租或搬离通知期届满后,除非你打算恢复租约,否则不要接受全额租金付款——接受租金可能使通知失效并迫使你从头再来。
- 租客被送达后,有10个法院工作日作出回应。这是旧指南中最过时的一条事实:AB 2347 将答辩期限从5个法院工作日延长至10个法院工作日,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替代送达或张贴加邮寄送达会给租客更多时间;Safe at Home 计划的参与者有15个法院工作日。
- 如果租客不作回应,你可以在不经庭审的情况下申请缺席判决(default judgment)。
- 如果租客答辩(最常用 Form UD-105),案件将被加急处理——庭审可在提出请求后约20天安排。任何一方都可要求陪审团审理。整个程序通常需要30–45天,往往更久。
预料租客会在答辩状中提出抗辩:通知有瑕疵或金额虚报、已付租金或已提出付款、违反宜居保证(warranty of habitability)(Civil Code §§1941–1942)、报复(retaliation)(§1942.5)、歧视(包括收入来源即持有租房券(voucher)的身份)、未将通知向 LAHD 备案,或欠款金额低于 FMR 欠租门槛。整洁的文件和维护良好的单元是你最好的保护。
第四步:判决、占有令与治安官
如果你胜诉,法院会签发占有判决(judgment for possession)(外加欠租、诉讼费用,有时还有律师费)。随后你申请占有令(Writ of Possession),该令交给县治安官(county sheriff)——唯一有权实际强制搬离租客的一方。治安官会张贴限租客5天搬离的搬迁通知,然后才执行清场(CCP §§715.010–715.020, §1174)。租客仍可请求法院暂缓执行,或以可宽恕的疏忽或送达瑕疵为由请求撤销缺席判决。
有一点与租客背景审查相关:根据 CCP §1161.2,UD 法院记录会被屏蔽60天,只有在房东在该期限内胜诉时才会成为公开记录。被驳回或和解的案件不会作为公开的"驱逐记录"出现。
房东绝对不能做的事
法院程序之外的一切都是非法的"自助式(self-help)"驱逐——无论欠了多少租金,也无论租约是否到期:
- 把租客锁在门外、换锁,或拆除门窗。
- 切断水、暖气、电、煤气或其他公用设施以迫使租客搬走(Civil Code §789.3——实际损害赔偿外加每天最高 $100,且胜诉租客的律师费为强制承担)。
- 搬走或扣留租客的物品。
- 骚扰(harassment)——洛杉矶市的租客反骚扰条例(Tenant Anti-Harassment Ordinance,TAHO,LAMC §45.30 及其后条款)适用于市内每一处出租房(包括独立屋和共管公寓),并允许三倍损害赔偿外加每次违规 $2,000–$10,000 的民事罚款(针对老年或残障租客则更高)。
- 威胁举报移民身份以向租客施压——根据 Civil Code §1940.35 另属违法(月租金的6–12倍)。
自助式锁门也构成轻罪(Penal Code §418),因此被锁在门外的租客可以报警,并且同时叠加 §789.3、TAHO 和报复的索赔请求。合法但较慢的途径,永远比走捷径更省钱。
常见问题
在洛杉矶,一次驱逐需要多长时间?
在正确的通知期届满后,一场有争议的非法占有诉讼从提交到判决通常需要30–45天,如果租客要求陪审团审理或法院积压案件,则时间更长。前面还要加上通知期(3到90天),末尾再加上治安官的5天张贴期。
我可以因为任何金额的欠租就驱逐租客吗?
在洛杉矶不行。在洛杉矶市,未付租金必须超过一个月的 HUD 公平市场租金;在洛杉矶县非建制区,则必须超过两个月的 FMR(自2026年4月16日起生效)。低于这些门槛,欠租类 UD 可能被完全禁止。
我真的必须支付搬迁援助金才能驱逐吗?
仅限于无过错终止(房东自住迁入、Ellis Act 退出、拆除、政府命令)。过错型驱逐(欠租、违反租约)不需要搬迁援助金。但缺少所需搬迁援助金的无过错通知是无效的,所以在送达前要为此预留预算。请参阅Ellis Act 程序。
我送达3天通知后,租客提出愿意付清全部欠租。我必须接受吗?
对于3天付租或搬离通知,如果租客在3个法院工作日内支付确切金额,则通知即被满足,租约继续。如果你在通知期届满之后接受租金,你很可能使通知失效,并须从头再来——所以要慎重决定。
我可以自己提起非法占有诉讼吗,或者切断公用设施来加快进度吗?
你可以自己提起 UD,不过大多数房东都聘请律师,因为通知和送达的瑕疵对案件是致命的。你绝对不能切断公用设施、换锁或搬走物品——那是非法的自助式驱逐(Civil Code §789.3、Penal Code §418),会使你面临赔偿和刑事责任。
我该在哪里备案通知,哪个机构管辖我的楼宇?
在洛杉矶市,无过错通知及所有终止通知都必须向 LAHD 备案(housing.lacity.gov)。非建制县事务通过 DCBA 办理。如果你的地址位于另一个建制市,请查询该市的租金委员会。先确认管辖权——它决定其后的每一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