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 · 房东
AB 2747:您是否必须提供租金上报服务?
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加州 AB 2747 要求众多房东向租户提供将其租金支付上报征信机构的选项。回答 3 个问题,看看您是否适用。
1. 该楼房有多少套房屋?
2. 您是否拥有一栋以上的住宅出租楼房?
3. 您是否为 REIT、公司,或拥有公司成员的 LLC?
很可能适用
您必须提供租金上报服务
根据 AB 2747,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每位租户提供将其租金支付上报至至少一家征信机构的选项——在租约开始时以及每年一次。向租户收取的费用不得超过您的实际成本或 $10/月两者中的较低者,且租户可随时退出(退出后有 6 个月的重新加入锁定期)。
很可能豁免
并非必需——但您仍可以提供
15 套或以下的楼房可获豁免,除非业主拥有一栋以上的出租楼房,并且是 REIT/公司/拥有公司成员的 LLC。即便如此仍选择提供,也能帮助租户建立信用,并成为一大卖点——CertRent 让租户免费享用。
仅为教育性信息,并非法律建议。AB 2747 的适用范围因具体情况而异;请向律师确认您的情况。信息截至 2026 年 7 月 19 日。